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4 (FDA會管那些程式)


五、規範行動醫療APP軟體之法規

  如同指引前半段所描述的,FDA僅希望管制某些種類的行動應用程式。同時認為當這些特定的程式若無法正常運作時,將會對公眾健康造成影響。某些行動應用程式並不滿足FD&C法中有關醫療器材的定義,但FDA仍會持續觀察這些程式,並且希望這些程式製造商能夠自己斟酌後,選擇向FDA註冊或是申請成為醫療器材。

  為了預防病患及使用者在使用程式時遭到傷害,FDA仍然強烈建議所有行動應用程式廠商,其在設計與開發行動應用程式時能滿足品質系統規範(包含優良製造規範)。因為FDA發現軟體相關的醫療器材,其誤動作通常都來自於設計時的錯誤。

  對於被列入醫療器材管理範圍中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製造商必需根據其產品之分類而滿足相對應的法規要求。該程式可能分類為第一等級(一般管制)、第二等級(除了一般管制外,有些需要特別管制)以及第三等級(上市前許可)
  FDA一般對於醫材附件的管理,是認為該附件的分級應當和該項醫材分級相同。但對於醫療行動應用程式而言,似乎不是非常適合,因此FDA在此徵詢各方意見,如何對醫療行動應用程式進行分級,以確保其安全性與有效性。對於某些作為醫療器材之附件的行動醫療器材,可能會有以下功能:(a)顯示、分析、儲存、或傳輸特定病患之醫療資訊,或(b)對於醫療器材進行控制、操作、執行某項功能或能量來源。(請參考附錄A內的範例)

1.哪些行動醫療應用程式會被FDA管理?

  目前市面上有許多行動應用程式,但是FDA僅會管理其中符合醫療器材定義之部分程式。以下的範例是FDA認為應該列入管理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

1.控制某項或某些醫療器材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其可以用來控制該項醫材,或是顯示、分析、儲存、或傳輸特定病患之醫療資訊。顯示特定病患之醫療資訊包括從遠端顯示床邊監視器上的病患生理參數、顯示先前儲存的心電圖波形、直接從影像抓取與傳輸系統(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 PACS)主機上抓取資料並顯示、或是在醫療器材資訊傳輸系統(Medical Device Data SystemsMDDSs)上其他類似的顯示功能。控制醫材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範例包括了提供控制血壓計充氣與放氣功能的程式,以及從行動平台中控制胰島素幫浦打入胰島素劑量之程式。

2.透過執行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而將某項行動平台變為醫療器材的程式。這可以透過利用附件、顯示螢幕、或感測器,使得該行動平台具有受規範之醫療器材的功能。比方說利用手機上的麥克風加上應用程式,把手機變成聽診器;或是接上一個血糖測試片感測模組,把手機變成血糖機;或是接上心電圖的電極貼片,來偵測、儲存、顯示心電圖訊號;或是利用手機內建的加速器來收集病患睡眠時的動作資訊,以監測其是否有睡眠呼吸中止症。

3.允許使用者輸入病患資訊,利用內建的公式或演算法,輸出特定病患診斷結果、治療建議,並用於臨床上協助提供醫師做診斷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例子包括了對醫師提供建議有關診斷或是選擇治療方式;或是計算藥物或放射治療時之劑量的程式;或是計算某些參數或指數的結果。

具有下列功能之行動醫療應用程式預計將會被列入管制,:
1.以原本形式顯示、儲存或傳遞特定病患之醫療器材資訊之程式
  具有這方面的特性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通常會是在醫療器材資訊傳輸系統(MDDS21 CFR 880.6310)中的一部份,而該項系統之分級為第一等級。因此它需要適當的設計管制、註冊、產品列名、不良事件回報、校正與回收等。FDA認為這些的一般管制已經足以管理這類作為次要顯示目的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風險,該類程式將不是作為主要診斷或治療疾病的依據。(亦即這類行動醫療應用程式滿足MDDS之定義)

2.
控制某項連結的醫療器材之功能、模式或其能源來源之程式

  這類型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被視為是該項連結之醫療器材的附件,同時需要滿足該項醫材之法規規範。因為其可能造成該醫材之失能或失效,因而產生相對應的風險,因此該項行動醫療應用程式的法規要求是和該項連結之醫材相同。

3.將某項行動平台轉換成受規範之醫療器材的程式
  行動醫療器材可使用附件、顯示螢幕、感測器或是其他類似的元件後,便可將行動平台轉換成為受規範的醫療器材,此時行動醫療器材以及該平台的分級均以該受規範之醫療器材分級。比方說,一個行動平台執行行動醫療應用程式後,利用它本身或外部的感測器,該行動平台便可做為電子聽診器使用;因此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製造商被要求要遵守21 CFR 870.1875(b)(電子聽診器)之規範。相同的,若一個行動醫療應用程式,可以讓行動平台顯示放射影像時,該行動平台將會被列入第二等級的PACS系統21 CFR 892.2050。目前FDA已經通過數個這類型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

4.透過分析或解釋醫療器材資訊而產生警報、建議或是創造新資訊之程式
  這類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主要是從另一個醫療器材中收集資料後,用來分析或解讀(電子式的收集或手動輸入)資訊,一般會被認為是該項醫療器材的附件。這類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分級將會隨著其所收集資料來自於何種醫療器材而決定。比方說協助糖尿病患分析血糖讀值的軟體,就會被分類到21 CFR 862.1345的血糖檢測系統中。FDA已經核准數個這類型安裝於行動平台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這類型的例子還包括了協助病人分析其心電圖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會被分類到21 CFR870.2300心臟活動監視器;以及其他搭配硬體或介面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監測系統,已經被分類到自動電子血壓監測器21 CFR 870.1130

  無論製造商對於其產品的想法為何,FDA建議盡早和FDA的相關人員接觸並且討論有關分級的問題。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3 (FDA不會當成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範例)


四、本指引之範圍 (SCOPE)
  本指引說明FDA如何以法規規範醫療行動應用程式。此外,本指引將不會提及有關無線傳輸安全性、程式之分級分類、以及有關臨床決定支援軟體申請要求、或是應用於軟體之品質系統,FDA將在其他法規內提及這些議題。

  本指引主要討論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下面是FDA不會當成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數個範例:
1.醫學用教科書、教學輔助或參考資料,或是僅用於提供臨床人員訓練用之行動應用程式。這些類型的應用程式並不包含特定的病人資訊,但是可用來顯示某些醫療專科的資訊。相關的教學支援與參考資料可包括預先載入的醫療影像、圖片、圖表、投影片、醫學術語列表。(相反的,若是該應用程式在輸入特定病人資訊後可以直接診斷出疾病或狀況的話,該程式將會被視為行動醫療應用程式)
2.僅用於紀錄、追蹤、評估或建議有關維持健康或身體健康之應用程式。該類程式所給予的決定、建議或是推薦,不可以用在治療、治癒、或尋求減緩症狀的治療、或是診斷某種特殊疾病、不適、病人病情等。這類型應用程式包括了飲食紀錄、提醒看診功能、根據卡路里表所給予的飲食建議、姿勢建議、運動建議。
3.用於包括帳單、保險、約診、轉帳等有關醫院行政之行動應用程式,包括用來決定國際疾病分類碼(ICD-9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之輔助應用程式;醫療用會計應用程式,以及協助安排與追蹤醫師看診時間、手術時間、約診時間或捐血時間的應用程式;自動收集病人病史以替代紙本病歷之應用程式;保險給付病歷資料的收集與處理之應用程式;以及其它行政用之應用程式。
4.用來做一般輔助使用者,但無宣稱特殊醫療應用之行動應用程式。包括將行動平台用作放大鏡的程式(但是不能用於醫療用途)、錄音程式、記筆記之程式、錄音後以較大音量播放之程式,或是其他類似功能之程式。
5.用做電子病歷或個人健康記錄系統之行動應用程式。


下接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4

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2


三、定義(DEFINITIONS)
在此章中,FDA定義了後續內文中會提到的一些名詞,以方便界定其管理範圍。

1.行動平台(MOBILE PLATFORM)
本指引當中的行動平台(mobile platform)的定義為一般商業現成的手持電腦平台(commercial off-the-shelf COTS),不論其連結方式是有線或無線。範例包括了iPhone®、黑莓機BlackBerry®、以Android®為平台之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

2.行動應用程式(MOBILE APPLICATION, MOBILE APP)
本指引當中的行動應用程式的定義為一可以在行動平台上執行之軟體或應用程式,或是一個專門給行動平台使用,但實際上是在主機端運算或執行之網路(雲端)程式。

3.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LICATION, MOBILE MEDICAL APP)
本指引當中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定義為滿足聯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中201h節內,醫療器材定義之行動應用程式;或者用於一個已受到規範之醫療器材之附件;或是將一個行動平台轉換成為已受到規範之醫療器材之程式。
該程式之適應症(intended use,或譯為預期使用目的)將會決定該程式是否會列入醫療器材之規範。在美國法規21 CFR 801.4中,適應症可透過該產品之製造商或銷售代表所製作之標籤、廣告宣傳品、或是口頭或文字敘述。當該項行動應用程式是用疾病診斷,或是治療、減緩、預防疾病或病人不適的情況,或是意圖影響人體的結構或是任何功能時,該項行動應用程式即是一個醫療器材。
在此FDA舉出一個例子,假定在某個行動平台上有一顆LED燈,而使用者透過某個行動應用程式來控制它的亮暗。若製造商僅將此LED燈的照明功能用於一般狀況時,該行動平台與應用程式均不會被視為是醫療器材。反之,若製造商宣稱可以該LED燈可以用來檢查病人時(例如用做眼底境的光源),此項行動應用程式將會被視為醫療器材。此外,另外一個例子是在智慧型手機上使用血糖分析功能之軟體程式時,該程式將被視為是醫療器材,其分類為21 CFR 862.1345 血糖檢測系統。

4.受規範之醫療器材(REGULATED MEDICAL DEVICE)
本指引當中的受規範之醫療器材,定義為滿足聯邦食品藥物化妝品法中201h節內定義,同時已受到FDA管理與規範之醫療器材;或是通過FDA510K或上市前審查之醫療器材。

5.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製造商(MOBILE MEDICAL APP MANUFACTURER)
本指引當中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製造商,定義為根據21 CFR803806,與807.7生產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任何個人或團體。製造商並不包括發行或銷售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之單位,例如“android market”, “iTunes store”以及“BlackBerry App World”等網路商城的營運商或擁有者。

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製造商包括了所有開發、設計、貼標籤或生產整套或部分軟體系統或應用程式的單位與個人。以下是數個行動醫療應用程式製造商範例:
a.    從多個元件來開發、設計、研發、標籤、再標籤、重製、修正或創造一個軟體系統。這些製造商會包括利用一般商業用現成之軟體來製造一個行動醫療應用程式,或是將其開發產品以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來銷售;
b.    透過網路服務網路支援方式的行動醫療應用程式。這些製造商所生產的程式允許使用者透過網路方式存取資料。

而行動應用平台(硬體)製造商,在其適應症(或宣傳品)中並無提到該產品可以適用於醫療行為時,該製造商將不會被要求遵守相關法規。比方說,若有一台A牌智慧型手機,在其上可以執行某些行動醫療應用程式,但是該A牌手機在銷售時並無宣稱此項功能,那麼該A牌手機製造商將不會被視為醫療器材製造商。

下接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3



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1

 隨著智慧型手持裝置的風行,在醫療行為中使用手持裝置以及相關應用軟體已經成為風潮。此外,從十幾年前就喊到現在的遠距醫療,在智慧型手持裝置以及相關應用軟體APP的推波助瀾下,似乎也開始有點可能開始普及。現在你若登入蘋果的app store中,和medical有關的app軟體超過300個。從給專業醫師用的看X光片軟體,記錄心跳聲音來判斷你是否有心臟問題的軟體,以及簡單的體重血壓紀錄與顯示軟體等等,內容五花八門包羅萬象。但是究竟這些醫療用行動app軟體,是否被列入醫療器材?而政府主管單位又要怎麼來管理這包羅萬象的行動醫療用APP

美國FDA在上週發佈了一份針對醫療行動應用程式(medical mobile app)軟體的指引草案,從現在起到1019日,對此項草案有任何意見的廠商或個人代表均可表達意見。此項草案雖然並非強制實施之標準或指引,但仍然充分的表達了FDA對此項議題的看法。本草案主要分為六大部分:簡介、背景、用詞定義、本指引之範圍、規範醫療行動應用程式之法規、法規要求。而在附錄的部份,則分成四部分:醫療行動應用程式範例、目前法規範例、法規要求簡述、以及其他資源。以下本文將簡單說明FDA在此項草案中的看法,未來可能之管理方式。

一、簡介(INTRODUCTION)
FDA在此部分提到此份文件為指引草案,希望能告知廠商、通路商或其他單位有關FDA要如何管理在行動平台上之軟體應用程式(簡稱為行動應用程式或mobile app)。由於目前大眾越來越廣泛與頻繁的使用行動應用程式,FDA希望透過此項草案來協助各界確認以及釐清哪些行動應用程式是需要被歸類到醫療器材中。

二、背景(BACKGROUND)
在目前的行動平台上(包括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以及PDA),越來越多的軟體應用程式已經被開發出來,其中也包括協助維持個人身體健康,以及提供給醫護人員使用的工具。
1989年,FDA嘗試建立一套有關和電腦與軟體相關管草案(Draft Software Policy),但後來因為電腦與軟體的複雜度與日俱增,且電腦應用的範圍越來越廣,因此FDA認為要制定一個通用的電腦與軟體政策是不切實際的,因此後續便撤銷掉這個草案。不過FDA仍然認定某些應用於醫療用的軟體,必須被分類到醫療器材中,同時必須遵守相關的法規規定,如產品的登記流程、製造商所需遵守的優良製造規範等。
軟體醫療器材(software device)包括了其中一個或是多個軟體元件、模組或是附件(例如用於監測病人活動的心電圖系統),以及醫療器材中僅由軟體所組成的(例如實驗室資訊管理系統)
    就如同一般的醫療器材,行動醫療APP軟體也有可能對公眾健康產生傷害,更有可能因為這個行動平台的特性,而產生額外或是不同的風險。舉例來說,若在某行動裝置上觀看一個X光影像,其判讀結果可能會因為較小的螢幕、較低的對比度、以及無法控制的周邊光線而有所影響;因此,FDA希望能夠將這些限制考慮進來,並且對於這些產品做適當的管理。FDA會一直持續評估這些科技是否可以提升醫療照護品質、降低可能發生的醫療疏失、以及保護病人等。


下接FDA 發布行動醫療應用程式(mobile medical app)管理指引草案-2

2011年6月17日 星期五

我麼時候才可以在藥局買到星際大戰裡的Tricoder?



這幾天有幾個醫材新聞,讓我想要來討論一下"居家式檢測儀器"的市場與可能發展。



從這幾個新聞你有發現到甚麼嗎?這類低價的居家用檢測儀器怎麼都是一直在研發階段?你去藥局都買不到這樣的產品?

反過來想,現在藥局裡面買的到的檢測儀器產品包括甚麼?血糖機、血壓機、血氧機(這個還不見的買的到)...還有嗎?驗孕試紙勉強算一個,其實真的很少。

前兩年H1N1流行時,我有一次要去藥局買"流感快篩試紙",藥局的小姐(也不知道是不是藥劑師)跟我說"那個要去診所掛號才會給你測喔,我們這邊不能賣!因為那個如果測到了就要通報給衛生局喔!"所以流行性傳染病不能在家測,因為這牽扯到流行病法規規範,所以不可能變成居家用的產品,頂多是賣給診所做初步篩檢,市場應該沒有很大。

OK,那回到第一個新聞,如果今天你在家裡裡用這台儀器檢測出你罹患了癌症,你接下來要怎麼做?看看保險保的夠不夠,不夠趕快去加保大多數的人還是會到大醫院,用斷層掃描MRI這些重裝備好好掃一次,然後再來決定是要外科手術切除還是化療放療。所以看起來這種居家檢測儀器,它的競爭對手便是大醫院或是診所的那種全身健康檢查。但是市場呢?你會相信一個完整的健檢服務,還是相信一個幾千塊機器測出來的結果?

或許隨著ICT或其他微機電製程的進步,再過10年或20年就可以買到類似星際大戰裡的Tricoder,但是問題是後續的醫療服務或照顧?以及這樣的產品是不是一個有市場規模的商品?我想這都是需要考慮的議題。


2011年6月16日 星期四

醫療器材軟體驗證概況(Medical device software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隨著資通訊產品的日新月異,醫療器材內使用電子裝置來控制已經越來越普遍。而要控制電子裝置的動作,就一定需要使用軟體(包含韌體)來控制。世界各國也越來越重視醫療器材中對於軟體的法規要求。

一般來說,醫療電子產品的認證可分為幾個部分:電磁相容性、生物相容性、產品效能測試、軟體驗證等。前面兩個通常會有外部專業實驗室(國內有不少機構或單位提供服務)協助測試,並產出是否通過之報告;產品效能測試就看主管機關的要求,通常由廠商自行測試,或是找醫院或診所合作臨床試驗而產出效能報告;而最後一項的軟體驗證,則是類似在品質系統內的風險管理部分,由廠商自行測試並產出報告,目前雖有部分單位有提供軟體驗證服務,但是因為軟體種類與範圍太廣,且通常為該公司之核心技術,國外公司的經驗是甚少委託外面第三方協助驗證。

若欲了解醫療器材軟體驗證之概況,國內幾位先進已經有整理出醫療器材軟體驗證與風險管理的相關資料如下
1.      長庚大學林仲志教授

2.      前電檢中心張世明課長

3. 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創新資訊應用研究四年計畫

在此提出一點,醫療器材軟體之驗證通常會伴隨著風險管理的步驟,這個概念不管是從IEC62304或是美國FDA的軟體指引,都一再提到。原因當然是因為軟體相較於硬體更為複雜,且其不易發現缺失,因此透過風險管理來管控軟體所控制部分,使其即使發生誤動作,也能夠把危害降到最小。

IEC60601-1第三版已經將軟體驗證的部分納入規範,而預計在明年六月於歐盟強制廠商導入,美國則是預計於後年強制導。因此未來醫電產品想要獲得上市許可,一定需要有受到核可之軟體驗證報告,相信這也是未來一年內國內醫電廠商需要積極努力的方向。

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如何開發創新醫療器材? 有SOP嗎?


前兩天,有別單位的同仁來請我們提供醫療器材開發SOP或是handbook”,他說他以前服務的單位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時,都會有一個handbook或是SOP可以讓它們參考,所以他想要請教一下開發醫療器材有沒有這樣的文件。

 

其實國內已經有很多各樣的資訊與資料,但是大多數是片段的,或是大範圍的說明。在一些教授上課講義有提到,或是法人單位的報告內,例如:
1.      台大醫工所林啟萬教授 醫療器材與品質管理驗證系統
2.      國研院生醫中心介紹簡報
3.      醫療器材跨部會發展方案網頁

不過這些都是大範圍的說明,離handbook還有一段距離,要知道開發醫療器材(特別是創新醫材)在做些甚麼,真的是需要親自下去做過一次,才會真正了解。

這也就是為什麼史丹福的Biodesign課程如此吸引人的地方,因為它是由一群有經驗的創業家所開課的課程,在其中不僅學習到各個階段為何,同時要動手操作,真正去體驗各個階段會遇到的人事物。
而更幸運的是,現在這些創業家們也把這些經驗寫成handbook:
1.      Study on Medical Device Development Models: Final Report
Biodesign課程團隊於2007年接受Inhealth基金會委託所製作之報告
2.      Biodesign: The Process of Innovating Medical Technologies  史丹福Biodesign課程教科書(2009
年出版,742頁的磚頭書,拿來當枕頭還嫌太高)

上述兩本巨作,都是有意投入開發創新醫材的人可以好好拜讀的,對於開發"具有價值"的醫療器材會很有幫助,同時也能夠協助你釐清是否真的要投入某個開發計畫。當然,如果你身邊有個有成功醫材創業經驗的mentor,那就可以省更多時間,不懂的就問他吧!